admin 发表于 2022-1-29 23:50:35

藤县:多个乡镇的这些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查处!

年关将近年味也越来越浓藤县公安机关加强源头管控对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快速查处●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无证从事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为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消除消防和事故隐患,确保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藤县公安局严密部署、打防结合,加大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检查和打击力度,及时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2022年1月18日,和平派出所接到匿名群众举报,在藤县和平镇和平街一百货商店的居民住宅楼内,有一批烟花爆竹非法存储在仓库内。

经查,该居民住宅楼位于和平镇和平街,何某福和家人居住在三楼,一楼和二楼为百货商店,四楼则为商店销售货物的仓库。何某福从2021年11月份开始进货,并将烟花爆竹储存在五楼,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经询问,何某福对其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藤县公安局对何某福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22年1月14日,大黎派出所接到藤县安监局移送案件,2021年12月14,有一批烟花爆竹储存在广西藤县大黎镇场地一居民屋的一楼,需处理。

1月19日,大黎派出所将违法行为人江某苹抓获,并依法传唤其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江某苹对其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藤县公安局对江某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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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0日,象棋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伍某炎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随后,民警依法传唤伍某炎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伍某炎对其于2022年1月20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藤县公安局对伍某炎罚款1万元,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


2022年1月23日,金鸡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藤县金鸡镇某村的魏某昌有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接报后,金鸡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并依法传唤魏某昌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魏某昌对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带来空气污染、噪音污染还极易引发火灾、危害人身安全禁止燃放区域有关规定自2020年1月15日,藤县人民政府颁布了《藤县人民政府关于在规定范围内严禁销售 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划定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的时间和区域,我县已全面实行“禁燃令” 。
(▼ 可点击下方链接了解~)http://www.tengxian.gov.cn/xxgk/wjzl/zfwj/t2684880.shtml藤县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点击查看大图)相关规定及处罚
在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以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罚款;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安再次提醒在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是要承担违反禁令的法律后果的藤县警方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勿以身试法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来源:藤县警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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