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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63只涉嫌不按技术规范要求检测的YSP-15型液化石油气钢瓶。 随后执法人员对58只的涉嫌不按技术规范要求检测的YSP-15型液化石油气钢瓶原地查封,对5只涉嫌过期报废的YSP-15型钢瓶进行扣押。
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厉查处违规气罐 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卫(左五)在执法中提到,YSP-15型液化石油气钢瓶是群众日常生活中使用最为频繁的压力容器,也是群众容易忽视的安全隐患点,我们要加强监管,从源头抓起,织密工作网,及时发现、报废超过年限的钢瓶,不让一个隐患钢瓶在市场上流通。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组织执法力量,加大对气瓶检验检测单位、气瓶充装单位的执法力度。
煤气罐使用超过12年必须报废
为了确保居民用罐安全,要求液化气充装站不得对报废气瓶进行充装,超过4年未检验的煤气罐必须在检测后才能继续使用。
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技术规程》(TSG R0006-2014)规定,使用超过12年的钢瓶因为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强制报废。也就是说,2008年8月以前生产的钢瓶一律不能使用。此外,对民用煤气罐,上述国家标准规定每4年需定期进行检修。
温馨提示
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要定期对自家的煤气罐进行安全检测,要查看气罐的制造日期和检测日期,同时还要对连接煤气罐和燃气灶的胶管进行检查更换,胶管一般使用在两年以上就要更换,防止因为胶管老化造成煤气泄漏引发事故。煤气罐一旦过了12年,要到气瓶检测站进行抽气、切割报废处理,不能直接当废品卖,否则会埋下安全隐患。(来源: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图文:吕新杰|审核:叶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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