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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和聘用制司法警察若干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 招聘职位及岗位职责
1.聘用制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调解,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根据法官授意草拟法律文书,完成领导、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2.司法警察:主要负责安保、值庭、押解、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综合保障工作及辅助性工作。
(二) 聘用资格条件
(一)法官助理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具有法律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以上者优先择聘;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司法警察资格条件
1.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大专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3.体能达标,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执行。
4.具有B1以上驾驶证,并具驾驶经验的,文凭可降至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5.复转军人或人民警察院校、公安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择聘;复转军人文凭可降至高中以上学历。
6.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高学历、持有驾驶证或具有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违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6.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确定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聘用制法官助理月基本工资2180元、聘用制司法警察月基本工资181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单位按国家规定缴交“五险”社会保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享受适当的生活补助,补助标准由龙圩区政府确定;差旅费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带薪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6日止;
2.报名方式:下载附件《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需有照片,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发送至电子邮箱wzlxfy@126.com;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现场审核)、广西健康二维码、1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联系电话:0774-3880529,0774-3880325,地址:梧州市西江三路12号。
(二)面试
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三)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因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要求考核合格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职工招聘体检标准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体检记录失实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并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人员聘用
从本次按照面试成绩和考核合格以上人员中综合择优聘用并签订双方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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