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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藤县大黎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为镇政府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社会治安、禁毒等工作。招聘名额2名。  
 
三、应件聘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热爱禁毒工作。 
(三)年龄为20周岁至40周岁(1982年1月11日到2002年1月11日之间出生),退役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专业不限,熟悉电脑操作。 
(六)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6.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自愿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实施,择优录取。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藤县大黎镇禁毒办,联系电话0774-7558910。 
(四)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的应聘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纸质版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交到大黎镇禁毒办。 
(五)资格审查:由大黎镇政府负责资格审查,审查情况通过电话告知。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相应的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大黎镇政府正式编制,其正常工作由大黎镇禁毒办统筹安排、管理。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28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以上招聘公告由大黎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藤县大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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