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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赚取“养老钱”,藤县两名“50后”老人动起了歪心思,竟合谋租房用于给卖淫女提供场地,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2019年3月份,被告人蒙某业(1951年出生)、吴某珍(1956年出生)为谋取非法利益,二人经合谋后租赁藤县太平镇某街的一房屋,后将该房屋内6个房间用于容留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并从中收取5元/次的场地费。2020年3月17日,当卖淫女与嫖客在该处房间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直至案发,被告人蒙某业、吴某珍容留卖淫共获利人民币15000元。
藤县:太平两老人“我提供房子,你卖淫我抽成,每次收...
上为网络配图
另经法院查明,被告人蒙某业曾因犯盗窃罪于1989年11月被藤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院认为,被告人蒙某业、吴某珍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蒙某业有前科劣迹,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蒙某业、吴某珍认罪认罚,具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案情,藤县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以犯容留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蒙某业、吴某珍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十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三千元。来源:藤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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