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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市法院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8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7名;
(二)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4名;
(三)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2名;
(四)苍梧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4名;
(五)藤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11名;
(六)蒙山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11名;
(七)岑溪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9名。
藤县法院招11名!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40周岁(在1981年12月15日-2003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按不高于地方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水平,参照当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核定。具体标准由各招录法院研究确定。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广西法院网,网址为:http://171.106.48.55: 19900/,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8:00至12月15日18: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根据条件要求和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应按照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报考信息一旦提交,所填信息将无法更改。现在职的广西法院控制数内的聘用制书记员不得重新报考我市辖区内其他法院的控制数内聘用制书记员。由各招聘法院负责对报考者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审查通过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2日内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的才能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占总分的30%。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2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包括A证、C证)的人员,可免笔试,其成绩按100分计算。
(三)资格审查招聘法院负责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其中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包括A证、C证)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但不占用笔试成绩排名名额。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由市中院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命题、统一评分),在市中院设置考场,具体设置工作由市中院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占总分的40%。具体速录技能测试事项另行通知。
(五)面试取得速录技能测试有效成绩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面试由各招聘法院自行组织。具体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六)组织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法院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招聘法院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八)公示各招聘法院根据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广西法院内外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招聘法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各招聘法院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审批,再报自治区高院备案。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均可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九)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招聘法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设置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聘为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其中,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需再次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仍然低于60分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按招聘法院通知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按招聘法院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办公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7号(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1305室)
联系电话:0774-2813739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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