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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而居的两家人,一家却在共用的仅1.5米宽通道上建起了围墙,两家由此引发纠纷。近日,通过案件主办法官及执行人员的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林某昌主动配合执行,拆除路障,恢复通行的道路,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藤县埌南1.5米道路上的墙引发的...
件主办法官向当事人释法▲ 据悉,原告林某希和被告林某昌同为藤县埌南镇某村村民。村中原来有一鱼塘,填埋后,集体把土地分给原、被告户经营管理。双方因相邻预留道路问题曾发生纠纷,并于2008年12月在村干部的主持及相关村民在场的情况下达成《地分界条约》,约定共同留道路1.5米宽。上述协议签订后,被告林某昌在其所经营管理的土地上建房屋。后来,被告林某昌把道路靠近其天井的一端用砖围起来,并与其房屋天井围墙相连,使道路西端从视觉上成为被告内院的一部分,防碍道路的通行。双方纠纷曾经镇司法所调处未果。原告林某希无奈,遂诉至法院,要求林某昌遵守《地分界条约》,拆除围蔽保持1.5米共用通道畅通。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林某昌应拆除其与原告林某希约定预留的道路靠近被告天井一端的围墙,并保留1.5米道路宽度。一审判决后,原告林某希不服提起上诉,梧州市中院经查后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藤县埌南1.5米道路上的墙引发的纠纷...
执行现场▲ 因被告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原告林某希向藤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主审法官和执行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林某昌释法说理,希望邻里双方能化干戈为玉帛,做到案结事了。
最终,经耐心释法,被执行人林某昌意识到了错误,表示愿意尊重法院的判决,配合执行人员的工作,拆除了围墙并保持1.5米共用通道畅通,双方取得了互谅互让,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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