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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下旬至5月下旬,藤县已经连续发生两起因乱丢死猪的违法行为被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立案查处的行政案件。一起地点是在藤州镇保良大桥水库,村民黄某弃置5头死猪,立案后被处罚1000元。另一起是在塘步镇蒙强赖冲,村民莫某弃置3头死猪,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相关规定,已进行立案,正在查处中。以上两起案件中,黄某、莫某均认错态度良好,主动承认自已乱丢死猪的违法行为,并在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及属地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对乱丢的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藤县立案查处两起乱丢死猪案件
针对乱丢、买卖病死猪的违法行为,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乱丢、买卖病死猪违法行为的震慑。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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