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看大图,发表文章,等你加入哦!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仅有小学文化的云南省男子盘某银没有固定工作,因无额外收入便动起了歪心思,以办电工证为幌,在网上冒充老师实施诈骗,最终却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2019年9月上旬,盘某银注册使用了昵称为“绿老师,培训电工证各种操作证件”的微信,在与被害人李某雄(藤县人)微信聊天时,谎称其是某职业培训学校的老师,其可以在只交钱和资料的情况下帮助他人办理电工证件,李某雄信以为真。盘某银与李某雄约定办理一个电工证其收取人民币1300元。随后李某雄陆陆续续在微信上发送其同事(欲办理电工证)的资料给盘某银,同时将办证费用通过微信转账、手机银行转账给盘某银。至2019年9月27日,李某雄一共转账给盘某银人民币132600元。盘某银收到上述转账款后,将其全部占为已有,不再联系李某雄。
藤县李某轻信叫交钱就可以办证?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盘某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归案后及至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综合案情,藤县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盘某银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作者:魏朝菊 苏刚) 来源:刑庭 藤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