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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入冬以来,藤县遭遇严重的冬季干旱,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自治区已向梧州市发出红色森林火险预警。近期我县烧田边草、烧荒、炼山造林等活动增多,森林火灾频发,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各林区实行森林禁火。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藤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
一、禁火时间 从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6日止,共11天。 二、禁火区域 全县区域范围内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为禁火区域。 三、禁火事项 在森林禁火期限内,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四、责任落实 各乡镇、村干部、林场职工、护林员、巡逻员要加强巡查监管禁火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用火要及时制止并举报, 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报告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当地人民政府。森林火警电话:12119。 五、违法处理 凡违反禁火令者,将依照国务院颁发的《森林防火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藤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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